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部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04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2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8.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54,7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8,559,227.87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6月2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61566274_G01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依照《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公司制定了《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本公司、保荐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招商银行惠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惠州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惠州惠城支行、华夏银行深圳龙岗支行和惠州农村商业银行麦地南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存储放置情况如下:

  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根据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1566274_G07号),截至2021年7月2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合计人民币3,779.36万元。

  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779.36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2021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赞同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有效期范围内,资金能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已购买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及七天通知存款。详细情况如下: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1年8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真实的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含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计划实施。公司广泛征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公开披露义务,不存在未及时、不真实、不正确、不完整披露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备注:“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②”、“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和“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募投项目公司预先投入金额。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2022年上半年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财务情况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有几率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2年上半年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总额为3,746.85万元。

  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其他非流动资产、常规使用的寿命有限的非货币性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说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存货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本次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839.59万元。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同时结合个别认定法,对应收账款、另外的应收款、应收票据、合同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本次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907.26万元。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合并总利润影响3,746.85万元(合并总利润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本次公司对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产进行的减值测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财务情况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有几率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该项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以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行情报价为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有利于提升公司北美市场的业务开拓能力和客户服务能力。本次关联交易定价系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符合商业惯例,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亦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鉴于公司董事卢家红女士为本次关联交易对手Lyric Automation Canada Corporation(以下简称“加拿大利元亨”)的董事,公司董事周俊雄先生为卢家红女士的配偶,关联董事周俊雄先生、卢家红女士回避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为160万加元或等值人民币。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企业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关联委员周俊雄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委员都同意该议案,并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以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运行效率及经济效益,以市场行情报价为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此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向关联方加拿大利元亨采购服务,预计交易金额为160万加元,预计占公司2022年度采购规模总额的比例不足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已实际发生的金额为0元。

  本次交易为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与加拿大利元亨之间未发生其他日常关联交易。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

  公司全资子公司利元亨(德国)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加拿大利元亨49%股权,公司董事卢家红女士任加拿利元亨董事。

  加拿大利元亨成立后,积极招募工程师以及项目管理人员,组建北美业务团队。公司将北美市场开拓、客户服务、项目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事项与加拿大利元亨签署合作合同,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后续公司将持续重视关联方履约能力,如果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将及时采取一定的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向关联方采购服务,服务内容主要为协助开拓北美市场以及北美项目的厂外安调及售后服务等,相关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参照市场行情报价协商确定。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款项预计分四次支付,每次40万加元,分别在2022年9月5日前、2022年12月5日前、2023年3月5日前和2023年6月5日前支付。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依据业务开展情况与上述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以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行情报价为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有利于提升公司北美市场的业务开拓能力和客户服务能力。本次关联交易定价系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符合商业惯例,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亦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有关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与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上述交易的独立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述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有关事项无异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804号批准,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于发行完成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号)对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04号)同意,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2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8.85元,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854,700,000.00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保荐费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791,729,575.47元。另扣减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33,170,347.60元后这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8,559,227.87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25日全部到位,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6月25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61566274_G01号验资报告。

  注1:初始存放金额已扣除券商承销保荐费62,970,424.53元(不含增值税),但扣除部分不包含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33,170,347.60元。

  2021年7月13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由于这次发行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758,559,227.87元低于《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795,131,100.00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金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本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做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1566274_G07号),截至2021年7月2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合计人民币3,779.36万元。

  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779.36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

  2021年7月1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赞同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有效期范围内,资金能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已购买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及七天通知存款。详细情况如下: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1年8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施期间,根据真实的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含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6月30日,上述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在定期报告和别的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8月23日,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3日以邮件形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义贤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本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62)。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2022年上半年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以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依据,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运行效率及经济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依赖。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

  根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编制了《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2-06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元亨”)股票于2022年8月19日、8月22日、8月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截至2022年8月23日,公司收盘价279.48元/股。根据中证指数,公司所处的专用设备制造行业最新市盈率为34.62倍,中证指数中证主题指数成份类-锂电池成份最新市盈率为97.05倍,利元亨最新市盈率为115.83倍,公司市盈率高于行业市盈率水平。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2年8月19日、8月22日、8月23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

  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惠州市利元亨投资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周俊雄先生、卢家红女士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了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组、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也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1. 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者做出投资判断。受客观条件限制,公司无法掌握股市变动的原因和趋势,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股价波动及今后股市中可能涉及的风险。

  2. 截至2022年8月23日,公司收盘价279.48元/股。根据中证指数,公司所处的专用设备制造行业最新市盈率为34.62倍,中证指数中证主题指数成份类-锂电池成份最新市盈率为97.05倍,利元亨最新市盈率为115.83倍,公司市盈率高于行业市盈率水平。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3.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为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