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诸暨:购置光伏设备可获得“设备投资奖励”

  7月18日,诸暨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推进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促进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政策意见配套细则。根据《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等六个政策的通知》(诸政办发〔2023〕5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政策落实,明确《诸暨市推进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促进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政策意见》中部分条款奖励范围和操作方法,特制定本配套细则。

  1.企业实施工业投资项目是指工业公司已按规定完成工业投资项目备案或核准。

  2.可奖励的设备包括购置的生产设备、自制的生产设备,以及智能仓储设备、生产专用空调、模具、测试设备、检测设备、环保设备、安全生产设备、光伏设备、自用发电机、专用货车(如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混凝土泵车、重型罐式货车、全地面起重机等)等。

  根据《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等六个政策的通知》(诸政办发〔2023〕5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政策落实,明确《诸暨市推进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促进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政策意见》中部分条款奖励范围和操作方法,特制定本配套细则。

  (一)第1、2、3条中“信息化软硬件、网络建设以及信息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等投入”

  1.信息化软件是指非嵌入式软件(如ERP、MES、DCS、PLM、SCM、CRM等),嵌入式软件不纳入申报范围。

  2.信息化硬件是指用于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处理、展示等的设备,如服务器、交换机、计算机、显示器、扫描仪、传感器、用于设备的监控等,其中计算机不允许超出5台。

  3.网络建设主要指企业光纤接入、网线.信息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包括IT运维、官方网络站点开发、数据管理、信息化规划咨询服务等(电子商务类网络站点开发服务不纳入申报范围),其中,信息化规划咨询服务金额不允许超出数字化改造投入总额的10%,且最高不允许超出30万元。

  对发文前已列入省级创建名单且当年新增列入省级工业网络站点平台认定名单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

  仅对列入省级DCMM贯标试点且达到条款规定条件的企业予以奖励,且不仅限于工业公司。

  1.企业实施工业投资项目是指工业企业已按规定完成工业投资项目备案或核准。

  2.可奖励的设备包括购置的生产设备、自制的生产设备,以及智能仓储设备、生产专用空调、模具、测试设备、检测设备、环保设备、安全生产设备、光伏设备、自用发电机、专用货车(如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混凝土泵车、重型罐式货车、全地面起重机等)等。

  辅助性设备投入不予奖励。辅助性设备是指货梯、电力设施(指变压器、电线电缆)、非生产专用空调等三类设备。

  鼓励企业自主研发生产设备,企业自制设备(包含符合规定标准的工业机器人)以购入的材料、配件发票金额作为核定依据,自制设备需做好归集(在财务上独立核算,核算内容仅限材料、配件和其他组成设备的直接投入,人力成本、水电及折旧等相关联的费用不纳入核算范围)并转入“固定资产”科目,自制设备还需提供组成此设备的设计的具体方案(根据审计需要)、零部件明细(含材料)及金额,需会计事务所出具单独自制设备专项审计报告。

  对通过融资租赁模式(售后租回设备不纳入奖补政策范围)采购设备的,以当年设备实际投资金额减去利息部分作为当年购置的设备金额。

  4.企业新上工业投资项目,是指企业申报奖励的年度内有工业投资项目在实施,其项目备案通知书(或项目核准文件)上的起止时间应包含该年度。

  1.工业机器人的认定,由市经信局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的形式予以认定,认定标准结合浙经信投资〔2015〕195号和浙经信投资〔2015〕519号按照GB/T 12643-2013标准定义执行(即:自动控制的、可重复编程、多用途的操作机,可对三个或三个以上轴进行编程;可以是固定式或移动式;在工业自动化中使用)。

  2.对含在整条流水线中购入且无单独发票的工业机器人,可根据购置合同中工业机器人分项价格或盖有供应商公章的分项价格作为奖励基数,单台工业机器人奖励金额不超过5万元。

  1.智能装备的认定,由市经信局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的形式予以认定。时尚袜艺企业所购置的织缝翻一体袜机、自动包装机、自动缝头翻袜一体机和美丽珍珠行业企业所购置的珍珠自动分拣机、珠宝首饰3D打印机均为智能装备;铜材精密制造及别的行业的智能装备依据工业与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15年版)》中智能装备的定义(即智能装备是指在其基本功能以外具有数字通信和配置、优化、诊断、维护等附加功能的设备或装置,一般具有感知、分析、推理、决策、控制能力,是先进制造技术、信息技术和智能技术的集成和深层次地融合)认定。

  2.对含在整条流水线中购入且无单独发票的智能装备,可根据购置合同中智能装备分项价格或盖有供应商公章的分项价格作为奖励基数,单台智能装备奖励金额不超过5万元。

  该条仅限于对袜业企业当年度新增联网袜机的奖励,不得与政策中1、2、3条同时享受。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有关政策兑现的奖励名单”确定本政策奖励对象。同时,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4151”计划专项政策等七个政策的通知》(绍政办发〔2023〕5号)以及诸政办发〔2023〕5号中《诸暨市推进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促进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政策意见》第39条政策精神,对当年主导制订并发布全国性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的项目不予奖励。

  同一企业先后多次列入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示范工厂或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优秀场景的,不重复享受此奖励政策。

  省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是指列入浙江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创建县(市、区)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库和浙江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计划的项目,但同一项目不能重复享受奖励政策。

  本条适用于统计代码63、64、65的行业企业,具体行业为: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若绍兴市出台软件产业专项政策,我市参照执行(DCMM贯标不在此列),但同类政策条款仅就高执行,企业不可以重复享受。

  绍兴市级智能制造工程服务企业包括绍兴市十佳智能化改造优秀工程服务商、绍兴市级优秀智能制造服务机构等。

  加工制造的产品为销售给军方或军工单位,包括军队各级机关部门及所属部队单位,武警部队,军工集团和他的下属企业(单位)、国防科研机构,军事院校,“国防七校”等的军品。

  当年保密资格、科研生产许可、承制单位资格除新取得和到期复评通过的给予奖励之外,等级获得提升的,按新取得资质奖励的差额部分给予奖励。

  1.除D类企业不予实行财政奖励外,本政策奖励企业不受亩均效益评价限制(设备投资奖励除外)。

  2.根据《关于明确工业公司亩均效益综合评价有关问题的意见》(诸亩均办〔2019〕3号)文件,对涉及工业项目设备投资的C类企业和规下B类企业,参照规上B类企业享受。

  3.光伏发电、供热供气等非制造业的工业公司,参照抄告单《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诸暨市工业经济政策三十条相关兑现问题的意见》第一条“对于非制造业的工业公司且未列入亩均税收排位的,符合其他规定条件的予以全额兑现政策奖励”,予以全额奖励。

  (十九)第45条中“同一奖补(认定)在低等次已作奖励的,晋升至高等次时,只奖励差额部分”

  1.关于设备。设备投资、工业机器人购置、智能装备购置等奖励申报的设备必须是全新的设备,且实际已购置并已取得发票。现场验收中通用设备须贴上设备标识牌,非标、自制设备应自制相应标识牌,无标识牌不予认定。

  2.关于开票时间。发票开票时间需在申报年度内(1月1日至12月31日)。

  3.关于奖励起点。条款中设备计数和金额起点均包含本身,如第12条中“设备实际投资额达300万元以上”包含300万元,第15条中“智能设备达30台以上”包含30台。对企业购置的工业机器人和智能装备,可单独申报相关奖励,但在计算设备投资奖励起点时可包括在内(仅用于计算设备奖补档次,实际兑现时按“从高不重复”原则奖励)。

  4.关于第三方认定。工业机器人和智能装备认定需由3名(含)以上具备相应高级职称的专家依据前述标准做认定,并出具认定意见。

  1.时尚袜艺行业企业(袜业企业):主要系行业代码属1830(服饰制造)、282(合成纤维制造)门类,且主流产品为袜子或织袜用化纤原料的企业,以及专业生产各类袜机的企业。

  2.美丽珍珠行业企业:主要系行业代码属2438(珠宝首饰及有关物品制造)、2740(中成药生产)门类,采用珍珠为关键原料生产医药化妆产品或珠宝首饰等制品的企业。

  补贴标准0.2元/千瓦时!浙江诸暨公示2023年11月分布式光伏发电政策奖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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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色建筑最高补贴60元/平米!广东深圳盐田区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印发

  1月12日,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向社会公众征集《盐田区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建议的公告,公告显示,发展资金补贴奖励标准中明确:新建绿色建筑建成标识项目:获得高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按建筑面积,国家二星级或深圳市金级项目每平方米补贴三十元;国家三星

  逾期视作放弃补助!广东佛山南海区2022年度分布式光伏补贴线日,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发改局印发《关于延长申报2022年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因仍有部分用户未能及时申报2022年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南海区发改局决定延长申报时间,用户线日。逾期未在扶持通系统上提交资料,视作放弃该年度补助申请。

  1月5日,《成都市优化能源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措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正式对外发布,文件指出,支持分布式光伏试点示范,按装机容量给予最高300万元、按发电量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对绿电制氢项目市区两级联动给予0.15-0.2元/千瓦时的电费支持。鼓励氢能多领域应用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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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5日,深交所网站公布关于终止对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的决定。2024年1月11日,捷佳伟创和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深交所提交了《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中信建投证

  到2025年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达到30%!浙江嵊泗县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

  1月30日,浙江省嵊泗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嵊泗县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提出,积极地推进光伏发电规模化发展,创新光伏发电模式。积极探索发展漂浮式光伏,利用滩涂和养殖鱼塘等,建设渔光互补等复合光伏电站。推动光伏发电多元布局,鼓励分散式、分布式光伏建设,利用园区、商业中心等区域建筑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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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9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发布,通知指出,大工业电价用户于2024年3月1日起执行;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的一般工商业电价用户分阶段执行,其中1-10(20)千伏及以上的一般工商业电价用户于2024年6月1日起执行,不满1千伏的一般工商业电价用户于2024年9月1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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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婺城区:推进屋顶光伏建设 力争到2025新增分布式光伏装机200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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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9日,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印发《攀枝花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全方面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加快打造百万千瓦级光伏基地建设,积极地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分散式风电。加快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升级和特色应用,创新“光伏+”模式,推进光伏发电多元布局。力争到2025

  1月17日,永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康市新能源发展规划(2023-2025)》的通知,通知指出,推动可再次生产的能源项目建设。依托永康省级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建设工作,创新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模式,重点推进农村住宅、工业建筑和公共建筑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充分的利用农村建筑屋顶、集体闲置土地等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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